夏县,古时称为安邑,因我国奴隶社会第一个王朝——夏朝在此建都而得名,号称“华夏第一都”。夏县位于山西省南部、运城市偏东南,中条山西麓。南同蒲铁路、大运公路、太三公路穿境而过。全县总面积1352.6平方公里,地貌为“七山二川一丘岭”。共有耕地59万亩,总人口34.27万,其中农业人口29万,占93%;行政建制6镇5乡、256个村委会、812个自然村,夏县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相传是嫘祖养蚕、大禹建都之地。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文物古迹较多。现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和革命遗址共69处,其中被列为山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6处。其中主要有:温泉疗养院、司马光祖墓等。夏县是革命老区,又是传统的农业县。战争年代,先后有1258名优秀儿女为国捐躯。解放后,夏县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发扬革命传统,艰苦创建家园。50年代,四旁绿化名扬全国;70年代,棉花生产誉满中原,成为华北第一个亩产百斤皮棉的先进县;90年代,节水农业成绩突出,被列为全国总理基金节水农业示范县。近两年,夏县狠抓农业、大办工业、主攻财政、夯实基础,在工业、农业特别是道路建设方面成绩突出,战果辉煌。全县经济正持续、稳定、快速地发展。
夏县子女欠债,父母偿还???
成年子女欠债,父母是没有责任偿还的。
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于其个人债务应该自己来进行承担,是要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的,当然父母如果是自愿代为偿还的,法律予以准许,这属于个人的自愿行为。或者是存在连带担保的情况下,那么父母才有责任来进行承担。如果该笔债务中,父母是保证人或担保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债权人有权主张父母偿还债务。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付的债务,如果该子女没有独立的个人财产可以偿还或者不足以全部偿还;其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子女去世,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亦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但是如果孩子是未成年的,欠下的债务也是符合自己行为能力的,由此欠下的债务父母需要承担,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孩子成年了,则由孩子个人承担。除非儿子死亡。
子女欠债父母是否有责任偿还,要分情况,具体如下:
(1)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
(2)是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
(3)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